2024年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鼓励企业发展工业旅游
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资助金额:20.00万元 政策类型:产业发展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区级

申报日期:2024-04-22至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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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鼓励企业发展工业旅游,提升企业品牌。支持南山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发展工业旅游项目,对辖区内经国家、省、市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评定的南山区“工业旅游景点”“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根据接待设施、硬件升级改造投资情况,按照不超过企业支付的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设定依据

  为鼓励企业发展工业旅游,旅游企业拓展工业旅游业务,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申请说明

  鼓励我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发展工业旅游项目,对经国家、省、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评定的南山区“工业旅游景点”“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根据接待设施、硬件投入、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等情况,按照不超过企业支付的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请项目合同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