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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链问题,就需要轻装上阵
来源:  韭菜义工整理        2022-07-29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基金   投资   经营

前言

中小企业为我国社会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是保证我国社会整体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中小企业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整体必将陷入动乱状态,届时社会问题频发,民生必将凋敝。但不可否认的是,想要达到上述目的并不容易,中小企业规模小意味着抗风险能力较弱,稍有不慎便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一旦此种情况切实发生,很可能造成经营难以持续。而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链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各种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进而“轻装上阵”,获得更多实惠的同时,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一、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用方面的现状分析

1.小微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初创期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可通过免税、减税等方法达到降低税负压力的目的。但有关政策直接作用的对象并不局限于中小微企业。具体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则这些机构的增值税可得到免除。对中小企业而言,如果能够解决资金压力,无疑是一件好事。

2.小微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方式包含:减免税、退税、分期纳税、递延纳税、低税率等。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对象除了中小微企业自身之外,还包含科研机构和购买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转让的企业以及在特定领域内工作的高新技术人才等。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将科研机构及其所购买的设备、引进的技术等原本应该依法缴税的项目直接按照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减免,从而达到降低特定行业企业、个人税收压力的目的。

3.小微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进入成熟发展期后,为了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打好基础、再接再厉,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发挥引导层面的优势,帮助这些企业确定未来发展规划,早日向“大企业”转进。此期间的优惠税种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优惠减免方式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等多种类型。

二、我国中小企业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略显不足。

由于社会发展节奏较快,很多新型企业相继出现后,现行法律也出现很多盲区,无法针对这些新型、特定类型的企业进行充分照顾。比如科技型中小规模企业方面,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其中的代表性内容为:其一,针对研发费用新增(提高)方面,通过加计扣除比例的方式降低税负压力;其二,可适当延长一些中小企业亏损结转的年限。除了上述两项政策之外,科技类型中小企业几乎不具备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的“照顾”与行业本身的发展前景不相匹配。

2.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小企业享受难度较大。

(1)对优惠主体的限制较多。上文提到,一些特定类型的中小规模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较少,现实情况远不止于此。比如在优惠主体选择方面,受到的限制同样较多。比如科技产业方面,除了软件、动漫、集成电路产业可以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形式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之外,其他产业的税收压力无法得到减免。从投资风险的角度来看,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都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2)能够产生优惠的税种较少。目前,我国一些行业中的中小规模企业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中,税种仅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少数几种,且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高于增值税。我国目前的主要税制结构为“流转税”,与之相比,税收优惠政策在设置方面的合理性并不足。而正因为此种“不协调”情况的存在,导致我国企业税收优惠的力度并不高,并没有对中小企业进行很好地照顾。

(3)税收优惠政策缺乏连续性。我国一些行业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执行方面均存在连续性、系统性、稳定性不足的问题。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时间只有3~5年甚至更少,甚至存在针对同一类型问题频繁变化政策的情况。这种现象造成的结果是,很多中小企业无法确定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到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而无法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3.税收优惠的力度不足,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效果不够明显。

(1)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激励方面的不足。在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总体较少,对中小企业的帮助较少。如针对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在税收扶持方案设定方面的考虑不够充分。部分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可能存在无形资产和智力方面的投入。这种情况下,依靠大量进行税额抵扣的方式降低税收成本几乎不具备可行性,故增值税方面的优惠反而会限制这些企业在技术层面的创新。而这种企业在初创期最主要的需求是保证资金充足。目前,我国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无论是针对创投企业还是天使投资基金,都无法某些中小企业进行实质性的鼓励扶持。

(2)对成长期中小企业的激励方面的不足。针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激励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等加以呈现。但问题在于:税收优惠对象往往集中在很多行业中具有高新技术的企业,导致相当数量的企业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3)对成熟期中小企业的激励方面的不足。针对成熟期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路径为:一部分国家收益会让于有关企业,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这些企业的盈利能力。还希望这些中小企业能够抓住时机,迅速完成研发体系的建设,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研发优势。但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能有效实现上述目的,亟待加强。

三、借鉴外国先进经验,优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可围绕特定类型中小企业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从出现至今,满打满算不超过40年时间。如果考虑到新兴行业因素,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可改善之处必定极多。尽管外国的有关政策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国情,也不可能“拿来即用”,但用作参考,围绕某些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具备一定的价值。比如针对特定类型的企业,国外已经有一些探索。如科技型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可借鉴外国的经验。

具体而言:一家创新型企业初创阶段,规模不可能较大。自成立后开始直到第三个盈利年结束期间,企业的所得税完全免除;在之后的两个盈利年中,企业的所得税免除50%。除了这一政策之外,创新性中小企业在销售税、社会保障金、定额纳税等方面均可享受税收政策。不仅如此,法国不同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经营情况,在地方经济捐税、不动产税等方面继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使其在经营初期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2.可制定基于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若要达到这一目的,政策的直接针对对象并不一定是中小企业本身。如果能够令投资者享受到福利,且将投资过程的潜在风险降到最低水平,使投资者在投入风险比计算方面获得有说服力的结果,则投资者必定愿意继续投资。在这方面,英国的风险投资税收激励政策值得借鉴。该体系主要围绕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投资计划设立、投资信托创业、种子企业投资计划。

其一,企业投资计划的目的在于帮助中小企业筹集充足的资金,投资者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资本的利税减免优惠、递延纳税优惠。其二,主要用于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融资,使其在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能够尝试上市。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到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其三,种子企业计划主要通过给个人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资本的利税等都可得到减免,进行再投资时也会享有一定的优惠。

结语

税收减免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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