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华区2019年度总部企业用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区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和《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2,注:新政策实施前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原政策享受扶持),今年我办拟分批开展区总部企业资金扶持申报工作,本次仅对区总部企业给予用房补助资金扶持。为做好该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3)
(一)龙华区2016、2017年度总部企业和2018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
(二)龙华区2018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报对象(一)资助标准详见《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中“扶持措施”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
申报对象(二)资助标准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中“支持措施”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
三、申报时间
2019年2月18日——2019年3月18日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扶持申请书》(详见附件4);
(二)申请租赁总部办公用房补助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
(三)申请购买总部办公用房补助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发票及银行回单;
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类证明、票据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华区沿河路10号观澜文体中心附楼308室)
联系方式:熊小姐,23338464,15019206030
附件:
3. 龙华区总部企业用房补助资金扶持申报名单
4. 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扶持申请书
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