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开展推荐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05-19     

资助金额:- 政策类型:其他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国家部委

申报日期:2022-04-27至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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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快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的应用推广,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编制工作,启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和筛选。现将《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做好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工作。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三)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推广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明显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优先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并将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处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6室,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邮箱zyzhlydlc@gxj.sz.gov.cn,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为“2022+行业+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完成,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