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加强深港合作高水平科技人才载体建设,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对深港合作共建的科技人才载体予以支持。
一、支持事项
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对经市级及以上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罗湖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罗湖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
(二)申请单位已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
(三)申请单位所建设的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经过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已印发认定文件。
三、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本指南扶持金额不受罗湖区财政贡献限制。
(二)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南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