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做好2022年福田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资助金额:- 政策类型:-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区级

申报日期:2022-08-12至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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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受理2022年福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田区国高评审复议相关单位

  复议受理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复议推荐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范围

  注册地在福田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三、复议推荐的条件

  (一) 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 2 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 7 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六)福田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的优先推荐)。

  (七)其他可参加复议筛选企业,包括:拥有2019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国家级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等;其他对评审有异议的企业。


  四、复议资格筛选材料

  (一)1-2页复议申请书(请写清楚复议原因,具体为不合理的扣分点等,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留联系方式。如是2019年通过发国高企业,须附上2019年国高证书复印件,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三)本次评审的专家打分结果,即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及专家评语;

  (四)2019年以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盖公章);

  (五)其他加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可分别装订,均需加盖公章。


  深圳市福田区科创新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