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
二、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扶持项目
(一)引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
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引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的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扶持300万元。
(二)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
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50万元。
(三)引进创赛获奖企业或上榜企业扶持
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引进创赛获奖企业或上榜企业扶持。对新引进在各级政府部门、高校或其它权威机构等组织的创赛或评选中,获奖的企业或团队,经第三方评审,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1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扶持期满后,再次通过第三方评审的,延长扶持三年;并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扶持,最高100万元。
(四)引进港澳科技项目扶持
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引进港澳科技项目扶持。对联合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园区引进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对其自用办公空间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租金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扶持50万元。
四、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