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罗湖区科普基地扶持项目、活动扶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来源: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资助金额:200万元 政策类型:-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区级

申报日期:2022-08-15至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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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


  二、扶持项目

  【科普基地扶持项目】

  (一)扶持对象

  (1)在罗湖依法正常运营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项目说明及扶持标准

  对被认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深圳市科普基地、深圳市科普示范点的非财政核拨(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给予被认定主体30万元、20万元、12万元、6万元一次性扶持。

  同一主体获得多个层级认定的,按照最高层级标准扶持。对被扶持后获得更高层级认定的,给予差额部分扶持。

  认定时间到期后,通过复评重新获得认定的,按新认定的基地(示范点)予以扶持。


  【科技(科普)活动扶持项目】

  (一)扶持对象

  (1)依法在国内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项目说明及扶持标准

  对罗湖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国、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普及、科技交流、创新创业等活动,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力,按活动实际投入(包括组织、策划、物料、宣传等费用),给予活动承办方一定额度扶持,每年同一活动同一机构累计扶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活动必须在罗湖辖区内举办,活动当年申请备案、当年举办、当年申请扶持,原则上不跨年度。

  同一单位有多个活动备案,累计扶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同一活动由多个机构共同承办的,经各方协商一致,由一家机构申请备案。


  三、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或备案: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