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3-01-03     

资助金额:- 政策类型:-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广东省

申报日期:2022-12-30至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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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广东省根据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未来产业,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设立情况。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组织体系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创新成果显著,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能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三)规模效益情况。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四)研发投入情况。具有稳定、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10 亿元及以上的,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10 亿元以下的,其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万元;

  3.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0.5%且不低于 800 万元。

  (五)研发人员情况。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50 人(建筑业企业不少于 60 人)。

  (六)研发设备情况。具有比较完善、可靠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购置费不低于 800 万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 1000 万元)。

  (七)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由于企业技术或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一、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三)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企业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购置费、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等。

  (四)纸质材料编制要求、电子材料提交要求和承诺书等。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规定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地市初审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

  (三)各地市推荐上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6)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并抄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宝认证”);将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光盘一份)送赛宝认证。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并对申报企业答疑。请赛宝认证按要求做好认定的咨询服务工作,为方便申报企业咨询和答疑,赛宝认证开设业务咨询电话:4008301909。开通沟通交流平台,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栏,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

  (二)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管理办法和通知等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根据需要可实地核查)和推荐等工作。

  (三)开展申请变更。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2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地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于2023年2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企业纸质变更资料送赛宝认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