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的受理工作。请有意申请资助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受理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龙华区;
3、活动出席嘉宾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4、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推动龙华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新创业氛围,提升影响力具有促进作用;
5、创新创业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各项经费需根据资助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资助;
6、创新创业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