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田区2022年度“梧桐菁英”科技创新企业人才奖励补贴的通知
来源: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资助金额:- 政策类型:科技创新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

申报日期:2023-01-30至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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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梧桐人才”计划 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区的意见》(深盐发〔2022〕2号)、《产业人才引领工程实施办法》(盐人力〔2022〕1号)有关精神,2022年度“梧桐菁英”科技创新企业人才奖励补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经产业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须在单位核定名额内自主评价被推荐人。

  (三)申请单位推荐的人才须在本单位缴交社保,并为单位研发岗位骨干人才。


  二、申请材料

  (一)“梧桐菁英”科技创新企业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梧桐菁英”科技创新企业人才奖励补贴被推荐人名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梧桐菁英”科技创新企业人才奖励补贴单位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单位对其评价推荐的人才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被推荐人的材料:

  1.被推荐人的工作职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任命文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等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推荐人的银行卡(注明开户行、手动抄写收款账号,本人签名)。

  (六)业务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比如公示佐证图片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件彩色扫描,以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申请程序

  (一)自主评价推荐人才。申请单位应制定相应评价被推荐人的办法,在核定名额内公平、公正、规范评价推荐相应人才。

  (二)公示被推荐人。申请单位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资料留底,公示张贴现场拍照。

  (三)网上申请。

  (四)受理。区人力资源局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五)审核。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工作流程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六)发放。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补贴。


  四、受理时间

  2023年1月30日-2023年3月13日。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人才同一申请年度内符合多项同类型补贴和资助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原“梧桐凤凰”ABCD类人才在享受原政策待遇期间不能作为被推荐人选。

  (三)符合该申请指南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名额当年度有效,未在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申请单位及被推荐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申请单位或者被推荐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扶持资金的,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该申请单位或者被推荐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盐田区人才政策支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