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1-19     

资助金额:- 政策类型:科技创新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

申报日期:2023-01-16至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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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支持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推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省科协组织实施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有关高等院校,中央驻粤及省属科研院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三)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项

  省级学会、高等院校(已成立高校科协)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高等院校、中央驻粤及省属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