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现开展龙华区2023年科技创新奖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组织的,应当是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是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并且项目的主要工作在龙华区内完成;
(三)申请单位或其所在企业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申请单位上两个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