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 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3.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4.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5.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的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其中,上一年度获得5A级社会组织评估认证的,一次性给予额外5万元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