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金额:500.00万元 政策类型:-
资助对象:企业 政策级别:-
申报日期:2023-09-13至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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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作机构支持。对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年。
符合条件的机构(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或个人(不包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包含被引荐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
注:招商合作机构拟引进的项目备案参照“招商项目引进支持(引荐人)”备案操作,待年度合作协议结束后如符合条件的再统一申报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