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二十四条规定。
实施专利代理从业培训资助,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从业培训,夯实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资助标准为:对新招聘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按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对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予以资助,每家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的分公司;
2.申请人已与新招聘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以上,已为其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申请本条规定的资助时仍在职;
3.新招聘专利代理从业人员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时间距离资助申请截止日不超过2年;
4.申请人已建立从业培训课程体系并开展从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