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外国专家局)        发布时间:2020-01-31     

资助金额:50万以下 政策类型:其他

资助对象:其他 政策级别:深圳市级

申报日期:2020-01-31至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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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窗口春节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通知,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窗口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22日(星期日),202023日(星期一)起窗口正常上班。咨询电话(88121678)将保持开通。

二、关于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用人单位可在审批通过后自行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

(二)建议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但尚未入境的外国人,尽量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Z签证,取得Z签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期内安排来华行程(Z签有效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三)在疫情防控期前及期间获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90日以上)的,其许可通知有效期可延长至5个月。

(四)已获批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但取消工作计划的外国人,可由用人单位在业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通知注销申请。

(五)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工作流程不变,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业务时自觉配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

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一律采取不见面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上述业务时,无需到窗口核对材料原件。在业务系统中“其他附件”一栏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无固定格式模板,自行编写),其中应包括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等内容,承诺如实提交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办理注销业务,单位需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寄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31号窗口)。

办理转聘、延期、变更业务不需邮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已在系统提交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的,请拨打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咨询电话(88121678)申请退回修改,上传《承诺书》后重新提交。

四、关于延长假期时间内工作证或者工作签证到期

2020131日至22日期间工作证或者工作签证到期的,23日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此类情况需加急办理的,请尽快通过咨询电话(88121678)申请。

五、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与外国人协商一致需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外国人无法在解除关系证明书上签字的,可提供双方邮件或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提供解除关系证明书电子签,并加以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证注销业务申请。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我委将对不见面审批的业务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人单位应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核查工作。经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提供要件原件的,相关情况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列为失信单位,不再适用承诺审批。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取消行政决定。

专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

2020130